留学生落户上海协议书
留学生落户上海协议书(参考模板)
甲方: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指定服务机构)
乙方:拟落户留学生(姓名、护照号、联系方式)
为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条件
乙方须为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在本市依法注册企业、事业单位稳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符合《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甲方职责
- 依法受理乙方落户申请,审核相关材料;
- 对符合条件者出具《落户批复》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 提供政策咨询与办理指导服务。
三、乙方承诺
- 所提交的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个税记录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
- 落户后继续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如离职或变更工作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
- 配合完成落户流程,包括档案调转、户口迁移等手续。
四、违约责任
- 如乙方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撤销落户资格,列入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 因乙方原因导致落户失败,责任自负;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延误,应及时纠正。
五、其他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落户手续止;
- 未尽事宜,依照上海市最新落户政策执行;
-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护照号:
日期:
(注:本协议为参考模板,实际办理以官方发布版本为准,建议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材料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