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 留学生落户
上海市政府为吸引海外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落户便利政策。留学生落户上海主要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依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基本条件包括:
- 国籍与身份: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出国前已注销国内户籍,且持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部分特殊情况下本科也可申请)。
- 留学时间要求:境外学习时间需满足一定时长,通常要求境外累计留学时间不少于180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 回国时间:一般要求毕业后2年内首次回国工作。
- 就业要求:需在上海注册的用人单位就业,单位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依法纳税、缴纳社保。申请人应与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
- 单位资质:用人单位需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档案。
特殊优惠政策包括:
- 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毕业的留学生,全职来沪工作后可直接申请落户,无需社保基数和工作年限限制。
- 世界排名51-100名院校毕业生,全职来沪工作满6个月、缴纳社保即可申请。
- 其他高校毕业生,需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12个月(根据社保基数是否达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或1.5倍而定)。
所需材料包括:护照、留学学历学位认证、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个人简历、户口本及身份证等。
申请流程为:单位注册并提交资质审核 → 个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在线申报 → 材料预审 → 现场提交原件 → 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信息。总体而言,上海对高层次留学人才持积极欢迎态度,落户政策持续优化,助力人才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