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危化品等级分类
二氧化碳(CO₂)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味气体,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消防、制冷等领域。根据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标准(如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二氧化碳被列为危险化学品,其危化品等级分类如下:
- 危险类别
根据GB 30000系列标准(等效于联合国GHS制度),二氧化碳的主要危险类别为:
- 加压气体(第2类):压缩二氧化碳以高压液化气形式储存,属于“加压气体—液化气体”。一旦容器破裂,可能引发物理爆炸或迅速气化导致窒息。
- 窒息性气体:高浓度CO₂可置换空气中的氧气,造成缺氧环境,属于健康危害中的“吸入危害”类别(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单次接触,类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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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名录收录情况
二氧化碳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其条目编号为1043,中文名称“二氧化碳”,英文名称“Carbon dioxide”,CAS号为124-38-9。该条目注明“压缩的或液化的”状态属于危险化学品。 -
UN编号与运输分类
在运输环节,液态或压缩二氧化碳的联合国编号(UN编号)为UN1013,运输名称为“二氧化碳,压缩的”或“二氧化碳,液化的”。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等,其运输危险类别为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Non-flammable, non-toxic gas),无次要危险性。 -
安全警示与标签
作为危化品,二氧化碳气瓶需张贴GHS标签,包括:
- 象形图:气瓶图标(加压气体);
- 警示词:警告;
- 防范说明:保持通风、防止容器受热、避免密闭空间使用等。
- 管理要求
储存和使用压缩或液态二氧化碳需遵守危化品管理规定,包括:设置警示标识、配备泄漏应急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定期检查压力容器等。
综上,二氧化碳虽不燃、低毒,但因其加压特性和窒息风险,被明确列为危险化学品,管理重点在于物理危害与环境通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