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人员如何在上海落户
部队人员在上海落户主要通过转业、复员或退役安置途径实现,具体政策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是主要落户方式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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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军官安置落户
符合转业条件的军队干部,经军队审批并列入年度转业计划,可由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接收安置。通常需满足服役年限(一般为20年以上)、年龄、职务等级等要求。通过统一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转业军官,可申请落户上海,由接收单位协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退役士兵(士官)安置落户
服役满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可由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安置。安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凭退役证件、安置介绍信、接收单位证明等材料申报上海户口。 -
随军家属落户
现役军人符合一定条件(如正连职以上、服役满一定年限等),其配偶可申请随军落户。需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批,并由上海市公安部门审核。随军家属落户需提供结婚证、军人证件、部队批准文件、住房证明等材料。 -
退役后通过人才引进或居转户落户
部分退役人员若未通过安置渠道落户,也可在退役后以社会人员身份,通过上海市人才引进、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等政策申请落户。例如,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满一定年限、持有居住证、符合积分要求等条件,可逐步申请落户。 -
特殊贡献或高层次军事人才引进
对在部队有突出贡献、获得高级别表彰或具备特殊技能的退役人员,可通过“特殊人才”通道申请落户,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后予以办理。
注意事项:
- 所有落户申请均需提供军队出具的退役、转业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 具体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咨询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 落户地址一般为单位集体户或合法稳定住所。
总之,部队人员落户上海主要依托安置政策,退役后也可结合人才政策实现落户,需提前规划并准备齐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