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指山东省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项目时,需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的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及山东省相关部门的规定,主要备案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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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申请企业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山东省内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个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不得作为ODI备案主体。 -
投资真实性与合规性
投资目的需真实、合法,不得虚假投资或通过ODI进行洗钱、逃税、转移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境外投资政策及国际惯例。 -
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导向
投资项目不得涉及国家禁止类行业(如赌博、色情、高污染项目等)。鼓励类项目(如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绿色能源、基础设施等)优先备案。敏感国家和地区(如战乱地区、受制裁国家)投资需特别审批。 -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企业需提供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确保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或合法融资,不得使用非法集资、银行理财资金等不符合规定的资金进行境外投资。 -
具备相应投资能力
企业应具备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产规模、经营业绩和管理能力。大型投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材料。 -
完成前置审批或备案程序
根据投资金额和项目性质,需先通过国家或省级发展改革委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同时,还需在商务部门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在外汇管理局完成外汇登记。 -
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备案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投资协议、董事会决议、资金来源说明、境外企业注册文件等。 -
信息报告与事后监管
备案后,企业需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境外投资进展情况,并接受事中事后监管。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如投资主体、金额、地点变更),需及时补办变更手续。
综上,山东企业办理ODI备案需满足主体合法、投资合规、资金真实、程序完备等条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发改、商务和外汇管理部门,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