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时必须履行的一项行政审批程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部(MOFCOM)以及外汇管理局(SAFE)共同监管。以下类型的公司通常需要进行ODI备案:
-
境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或项目
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若计划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合资企业或参与并购、股权投资等,需办理ODI备案。例如,某制造企业拟在东南亚建厂,必须完成备案。 -
增资、并购境外企业
若企业拟对已有的境外子公司增资,或收购境外企业股权(如并购海外公司),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进行ODI备案。 -
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形式出资
即使不使用外汇资金,而是以设备、技术、知识产权等作为出资方式投资境外项目,也需备案。 -
国有企业及大型民营企业对外投资
国有企业、央企、地方国企及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监管更为严格,必须依法完成ODI备案流程。 -
涉及敏感国家、行业或大额投资的项目
投资目的地为战乱、受制裁国家(如伊朗、朝鲜等),或涉及敏感行业(如军工、传媒、电信、能源、矿产等),以及中方投资额超过3亿美元的项目,需经更高级别审批(如国家发改委核准)。 -
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进行投资
一些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如开曼、BVI公司)进行返程投资或资本运作,若资金源自境内,也需完成ODI备案,否则无法合规汇出资金。
例外情况:个人对外投资(如个人购房、炒股)不属于ODI范畴,但受外汇管理限制;部分自贸区试点企业可能享有简化流程。
总之,凡是中国境内企业以各种形式对境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涉及资金、资产或股权跨境转移,原则上都需办理ODI备案,以确保投资合法合规,资金顺利出境。未备案可能导致外汇无法汇出、项目受阻或被处罚。建议企业在投资前咨询专业机构,提前规划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