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发改委要求
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境内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境外投资时,需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根据现行规定,发改委主要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备案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适用范围
发改委对ODI的管理主要针对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增资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权益的投资行为。投资主体包括中央管理企业和地方企业。
二、管理方式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发改委对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 核准类: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跨境水资源开发、新闻传媒等。
- 备案类:非敏感类项目由投资主体向相应层级的发改委备案。中央企业由国家发改委备案;地方企业由省级发改委备案。
三、备案材料要求
主要提交材料包括: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计划书;
- 投资协议或意向书;
- 资金来源说明及证明文件;
- 境外投资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如涉及)。
四、审批时限
发改委在收到完整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或不予备案决定。
五、注意事项
- 项目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对外缔结的国际条约;
- 不得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
- 需符合“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原则,防止虚假投资、洗钱或资产转移;
- 完成发改委备案后,还需在商务部门、外汇管理局办理相应手续。
六、事中事后监管
发改委有权对已备案项目进行抽查,发现虚假申报或违规行为,可撤销备案、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责。
总之,ODI备案需严格遵循发改委规定,确保材料真实、程序合规,建议企业提前咨询专业机构,规避政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