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哪些部门申报
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在境外进行直接投资时,需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或核准的制度。根据现行规定,ODI备案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部门的申报:
- 发展和改革部门(发改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地方各级发改委)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合规性、产业政策符合性进行审查。企业需根据投资金额和项目性质,向相应层级的发改委申报:
- 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上的非敏感类项目,需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 3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类项目,由省级发改委备案;
- 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的项目(如军工、能源、媒体等),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 商务部门(商务部或地方商务局)
商务部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境外投资行为的商业合规审查。企业需向商务部门提交《境外投资证书》申请:
- 中央企业由商务部备案;
- 地方企业由注册地省级商务部门备案;
- 敏感类项目需经商务部核准。
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是后续办理外汇登记的必要文件。
- 外汇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
银行在办理境外投资资金汇出时,需依据外汇局的登记信息。企业需在银行办理ODI外汇登记,提交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备案/核准文件。外汇登记是资金出境的关键环节,未完成登记将无法合法汇出投资资金。
此外,若涉及国有企业、金融类投资或特殊行业(如文化、电信等),可能还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总结:ODI备案需依次或并行向发改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申报,确保项目合规、可执行。企业应根据投资规模、目的地和行业,提前规划申报路径,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资金无法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