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在向境外投资时,需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或核准的制度。根据中国现行规定,以下情况需要进行ODI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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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当中国境内企业以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境外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时,需办理ODI备案。例如,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合资企业或收购外国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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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低于规定限额: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商务部(MOFCOM)的规定,若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不含3亿),且不属于敏感行业或敏感地区,一般实行备案管理;超过3亿美元或涉及敏感领域则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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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敏感行业和非敏感地区:若投资行业不属于《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如武器制造、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且投资目的地非敏感国家或地区(如战乱、受制裁国家),通常只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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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然人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投资:中国公民以个人身份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境内或继续开展境外投资的,需按照“75号文”等规定办理ODI备案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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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出境需要合规通道:银行在办理外汇汇出时,通常要求企业提供ODI备案回执(如发改委的备案通知书、商务部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否则无法合法汇出投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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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运营与监管要求:完成ODI备案后,企业还需按规定报送境外投资年报、重大事项变更等信息,确保投资行为持续合规。
未按规定办理ODI备案,可能导致资金无法出境、受到外汇监管处罚、影响企业信用,甚至被认定为违规资本外逃。
因此,凡涉及中国境内主体对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行为,只要符合上述情形,均应依法履行ODI备案程序,确保投资合法合规。建议在投资前咨询专业机构,结合发改、商务、外汇管理等多部门要求统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