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所需要的资料
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在开展境外投资活动前,需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或核准的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规定,ODI备案所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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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企业资料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说明;
- 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设企业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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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主体说明文件
-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填报并打印);
- 投资主体关于境外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策文件;
- 投资主体情况说明(包括主营业务、经营状况、投资目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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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项目资料
- 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境外投资协议或意向书(如股权收购协议、合资协议等);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文件或项目相关法律文件(如适用);
- 境外企业章程或组织架构说明(如设立或参股境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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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证明
- 投资资金来源说明及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融资协议等);
- 不涉及使用国家限制类资金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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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与真实性承诺
- 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投资不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等);
- 不属于限制类或禁止类境外投资的说明(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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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
- 若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军工、能源、媒体等),需提供核准而非备案,并提交更详细的尽职调查报告;
- 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机构资质文件。
注:不同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商务部门和外管分局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提前与属地主管部门沟通。整体流程通常需先在发改委备案/核准,再向商务部门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最后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
建议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审批系统”在线提交材料,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