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odi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新设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需准备以下主要资料,具体可能因地方商务部门及银行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与主管部门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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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备案表》
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在线填报并打印,加盖企业公章,是备案核心文件。 -
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策文件
企业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等,体现投资决策的合法程序。 -
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证明企业具备相应投资实力。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投资目的、资金来源说明(需说明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融资,不得使用虚假出资或银行贷款违规出资)、投资路径、境外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投资金额、股权结构等。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企业出具承诺投资真实、合规、非虚假投资的书面声明。 -
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如已注册)
若境外企业已设立,需提供其注册证书、章程等文件;若尚未注册,可后续补交。 -
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如银行存款证明、授信额度、融资协议等,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
投资协议或意向书(如有)
如已与合作方签署投资协议、合资协议或意向书,需一并提交。 -
涉及特殊行业的额外材料
若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军工、能源、媒体等),可能需提交安全审查意见或发改委核准文件。
注意事项:
- 所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部分地区要求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申报,并同步向发改委办理项目备案或核准。
- 完成商务部门备案后,还需到外汇管理局或银行办理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提交《业务登记凭证》等材料。
建议企业在申报前咨询专业机构或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确保材料齐全、合规,提高备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