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ODI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天津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需向商务、发改、外汇管理等部门提交材料,主要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商务部门备案(天津市商务局或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 《境外投资备案表》(在线填报后打印,加盖公章);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投资主体身份证明文件(如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境外企业章程或投资协议(如已签署);
- 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说明(包括自有资金、贷款等证明);
- 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策文件;
- 境外投资项目情况说明(包括投资目的、内容、金额、股权结构等);
- 若涉及并购,需提供并购协议及相关尽职调查报告。
二、发改委备案(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区级发改部门)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资主体身份证明;
- 境外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含项目背景、投资方案、资金来源、风险分析等);
- 董事会决议或投资决策文件;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如投资金额较大或敏感行业,可能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融资意向书。
三、外汇登记(银行或外汇管理局)
-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
- 商务部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发改部门备案通知书;
-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
- 境外投资协议或章程;
- 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跨境人民币/外汇汇款申请书)。
注意事项:
- 若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军工、能源等),需核准而非备案,要求更严格;
- 所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多份材料建议装订成册;
- 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机构或主管部门,确保材料合规。
整体流程为:商务备案 → 发改备案 → 外汇登记 → 资金出境。办理周期一般为15-30个工作日,具体视项目复杂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