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所需材料
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向境外进行投资时,需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或核准的制度。根据现行规定,主要涉及商务、发改、外汇三个部门,所需材料大致如下:
一、商务部门备案材料(商务部或地方商务局):
- 境外投资备案表(在线填报后打印并盖章);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项目的相关决议(如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 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说明及投资资金构成情况;
- 境外企业章程或并购协议(如已签署);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如涉及特殊行业,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发改部门备案/核准材料(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 项目备案申请表(通过国家发改委网上平台填报);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
- 投资协议或意向书;
- 投资资金来源说明及证明材料;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项目需提供);
- 如投资规模较大(如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需国家发改委核准。
三、外汇登记材料(银行或外汇管理局):
-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
- 商务部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发改部门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 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如审计报告、银行流水等);
- 境外投资协议或章程;
- 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银行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注意事项:
- 不同地区、投资金额、行业领域可能有附加要求;
- 若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军工、能源等),可能需核准而非备案;
- 个人对外投资目前受限,通常需通过企业主体进行;
- 所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确保材料齐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