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备案的依据文件主要依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商务部(MOFCOM)、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法规。核心依据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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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2018年施行)
这是当前ODI备案最核心的法规文件,明确了境外投资的管理方式(备案与核准)、审批权限、流程和监管要求。根据该办法,投资主体开展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敏感类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需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由商务部发布,规定了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备案和核准程序,明确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并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该文件取消了外汇登记的前置审批,实行“银行办理、事后报告”的管理模式。企业凭发展改革部门和商务部门的备案/核准文件,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出。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
该文件明确了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方向,对非理性投资加强监管,是ODI审核的重要政策导向依据。 -
地方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实施细则
各省市根据国家政策制定具体操作细则,企业需关注注册地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
综上,ODI备案需依据国家发改委11号令、商务部3号令、外汇局13号文等文件,结合项目性质(敏感/非敏感)、投资金额、目的地国家等因素,完成发改、商务、外汇三大环节的合规手续。企业应确保材料真实、资金来源合法,并遵守反洗钱、反逃税等相关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