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发改委备案资料
ODI(境外直接投资)项目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备案,需准备以下主要资料,适用于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类项目(3亿美元及以上或涉及敏感国家/行业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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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申请表:通过国家发改委网上填报系统填写并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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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文件:企业正式向发改委提交的请示文件,说明项目基本情况、投资主体、投资目的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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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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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真实性承诺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项目真实、合规,不涉及洗钱、虚假投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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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主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证明企业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若为新设企业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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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市场分析、投资必要性、经济效益预测、风险评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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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协议或意向书:如已签署,提供与外方的合作协议、股权认购协议等;未签署的可提供意向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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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说明:详细说明投资资金构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或授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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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如适用):若已在境外设立平台公司,提供注册证书、章程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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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如涉及国有资产,需提供国资监管机构意见;涉及并购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报告等。
注意事项:
- 所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备案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在线申报;
- 审核时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
- 备案通过后取得《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1年。
建议企业在申报前与属地发改委沟通,确保材料完整合规,避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