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ODI备案所需材料
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具体依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及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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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表或申请表
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视投资金额和敏感行业而定),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并打印。 -
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申请企业合法设立并具备投资资格。 -
投资主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证明企业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经营状况。 -
投资资金来源说明
说明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银行资信证明、贷款协议等)。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企业出具承诺书,承诺投资真实、合规,不涉及洗钱、逃税等违法行为。 -
境外投资项目相关文件
包括境外企业注册文件、投资协议、合资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证明项目真实存在并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
如已签署的意向书、协议、尽职调查报告、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如东道国要求),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
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文件
若涉及多个投资方,需提供其他投资方的相关资料;若通过境内特殊目的公司(SPV)投资,需提供其设立及运作情况说明。 -
安全审查意见(如适用)
若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军工、能源、信息技术等),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或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意见。 -
外汇登记材料(银行端)
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门备案后,需向银行申请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提供《业务登记凭证》申请表、投资协议、备案回执等。
注意事项:
- 非敏感类项目一般实行备案制,由省级商务部门和发改委备案;敏感类或大额项目需国家层面核准。
- 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外文文件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各地审批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可通过线上系统提交,审批通过后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备案回执,方可办理外汇及资金出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