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odi备案所需资料
上海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所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适用于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设立公司或项目的情形,需通过商务部、发改委及外汇管理局三部门审批或备案:
一、基础企业材料
- 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及最新股权结构说明;
- 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设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
-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明确同意境外投资事项;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项目相关材料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国家发改委或上海市发改委官网下载);
- 投资意向书或境外注册文件(如已注册);
- 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说明及投资资金构成;
- 境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境外企业章程或投资协议草案;
- 如涉及并购,需提供尽职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三、发改委备案材料(适用于核准/备案)
- 项目备案表(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并打印);
- 投资主体情况说明;
- 项目情况详细说明(包括投资背景、内容、规模、进度、风险等);
- 中方投资额超过3亿美元或涉及敏感行业的,需额外提交国家发改委核准文件。
四、商务部门材料(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境外投资备案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报);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如已设立)或注册计划;
- 投资路径图及最终目的地企业信息。
五、外汇登记材料(银行办理ODI外汇登记)
- 《业务登记凭证》申请表;
- 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备案/核准文件;
- 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证明;
- 境外企业注册证书或设立文件;
- 银行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如跨境人民币/外汇汇款申请书)。
注意事项:
- 若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军工、能源、媒体等),需进行核准而非备案,流程更严格;
- 所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 实际材料可能因企业性质、投资金额、目的地国等因素略有调整,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机构或主管部门。
建议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各区商务、发改部门窗口咨询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