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odi备案文件清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对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所需文件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适用于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且未涉及敏感国家、地区和行业的项目(非敏感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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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申请表: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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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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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文件:
- 如为新设企业,提供境外注册文件或投资协议草案;
- 如为并购项目,提供并购协议或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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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主体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一年,可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状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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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背景、投资目的、资金来源、实施进度、市场分析、风险防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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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资金来源说明:详细说明投资资金构成及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不得含有国家禁止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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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所报材料真实、合法,投资行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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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报告(建议提供):对目标企业或项目进行的法律、财务、技术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报告,非强制但有助于备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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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视情况提供):
- 若涉及国有资产,需提供国资监管部门意见;
- 若为多个投资方联合投资,需提供联合投资协议;
- 境外机构要求的注册文件、租赁合同等前期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 所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备案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在线申报;
- 完成发改委备案后,还需办理商务部门备案、外汇登记等后续手续。
以上为一般性清单,具体要求可能因地方发改委或项目情况略有调整,建议提前与属地发改部门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