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改委odi备案材料清单
海南发改委境外投资(ODI)备案材料清单如下,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进行投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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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申请表
填写《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主体、投资目的地、投资金额、股权结构等。 -
投资主体身份证明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如由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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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真实性证明材料
- 投资协议或意向书(如并购、合资协议等);
- 境外注册文件或公司设立计划;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计划书,包括投资背景、目的、资金来源、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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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资金来源说明
说明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东出资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表等)。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函
由投资主体出具,承诺项目真实、合规,不涉及虚假投资、洗钱、逃税等行为。 -
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策文件
提供公司关于境外投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等内部决策文件。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环境评估报告(如适用)、技术合作文件等。 -
境外投资安全审查意见(如适用)
若涉及敏感行业或国家,需提供国家安全、产业安全等方面的评估意见。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投资涉及多个境内主体,需提供联合投资协议;
- 如已取得境外相关许可或备案文件,应一并提供;
- 发改部门根据项目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外文文件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 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在线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提交至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备案不适用于敏感类项目(如涉及敏感国家、行业),此类项目需核准。
建议提前咨询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确保材料完整合规,提高备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