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流程37号文
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俗称“37号文”),境内个人或企业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进行境外投资,需办理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以下是基于“37号文”及相关政策的ODI备案流程简要说明:
一、适用对象
“37号文”主要适用于境内居民个人以境外投融资为目的,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如开曼、BVI公司),并通过该SPV返程投资境内或开展境外投资的情形。此类个人需向外汇管理局申报并办理ODI备案或登记。
二、备案流程
-
前期准备
- 明确投资目的、境外公司架构、资金来源及用途。
- 境内个人需持有境外SPV的股权,并计划将资金汇出或已汇出。
-
发改委备案/核准
- 根据投资金额和行业,向国家或地方发改委申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非敏感行业且投资额小于3亿美元)或核准(敏感行业或超3亿美元)。
- 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投资协议、资金来源证明等材料。
-
商务部门备案
- 向省级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需提供境外企业注册文件、投资协议、资金来源说明等。
-
外汇登记(关键步骤)
- 依据“37号文”,境内个人需在取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手续后,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资产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即“37号文登记”)。
- 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境外公司注册文件、股权结构图、资金来源证明、返程投资说明等。
- 外管局审核通过后,完成外汇登记,允许资金合规出境。
-
银行外汇汇出
- 凭《境外投资证书》和外汇登记凭证,通过银行办理资本项下外汇购付汇。
三、注意事项
- 未办理37号文登记的个人,后续可能无法合规汇出资金或面临外汇处罚。
- 登记应在“实际控制境外企业”前或资金汇出前完成,建议尽早办理。
- 若涉及返程投资,还需遵守外商投资相关管理规定。
总之,ODI备案结合“37号文”要求,涉及发改、商务、外汇三部门联动,个人投资者应提前规划,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