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odi备案管理办法
深圳境外投资(ODI)备案管理办法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的统一规定,结合地方实际进行实施。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等行为。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对ODI备案管理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及广东省、深圳市相关实施细则,深圳企业开展非敏感类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投资主体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在线提交备案申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属地企业的备案受理与审核。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备案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投资真实性承诺、境外投资项目情况说明、投资资金来源说明等。
对于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的投资(如军工、能源、媒体等),则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此外,若中方投资额超过3亿美元,还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深圳鼓励企业合规开展境外投资,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等国家战略方向。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企业定期报送项目进展信息,对虚假申报、违规投资等行为依法处理。
企业完成ODI备案后,还需在商务部门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在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方可汇出投资资金。
总体而言,深圳ODI备案流程高效透明,强调服务与监管并重,助力企业“走出去”合规发展。建议企业在投资前充分评估风险,确保项目真实、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