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odi备案需要提供什么
香港公司进行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通常是指内地企业或个人通过香港公司对境外进行投资时,需向中国内地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的备案或核准程序。由于香港公司本身不需向内地备案,但若内地投资者通过香港公司对外投资,则需按内地规定办理ODI手续。主要需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部门(商务部或地方商务局)及外汇管理局(银行端)申报。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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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文件:
- 内地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身份证等;
-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同意对外投资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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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主体及项目信息:
-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申请表(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填报);
-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计划书;
- 境外企业(如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股东结构图等;
- 最终投资目的地企业的基本情况(穿透至最终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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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证明:
- 投资资金来源说明及证明材料(如审计报告、银行流水、自有资金证明等);
- 不涉及非法金融渠道或虚假出资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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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文件:
- 股权收购协议、合资协议、增资协议等(如适用);
- 资产购买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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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与真实性承诺:
- 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资用途合法、不用于洗钱、逃税等;
- 不属于限制类或禁止类行业的说明(如房地产、酒店、影城、体育俱乐部等敏感行业需额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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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
- 若涉及国有企业,需提供国资监管机构意见;
- 外汇登记所需材料(银行办理ODI外汇登记时要求)。
注意事项:
- 投资主体应为内地企业或具备资质的个人(如通过“37号文”登记的境内自然人);
- 香港公司作为中间控股平台,需穿透披露最终投资方向;
- 敏感行业或大额投资(如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需发改委核准;
- 完成备案后,需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方可汇出资金。
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机构或当地主管部门,确保材料合规、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