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务局odi备案材料
福建商务局ODI(境外投资)备案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适用于境内企业向福建省商务厅申请境外投资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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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备案表》
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填报并打印,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或协议
如境外设立子公司、参股或并购项目,需提供投资协议、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如尚未签署,可说明情况并承诺后续补交)。 -
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企业权力机构(如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境外投资事项的决议文件,明确投资主体、金额、地点、方式、资金来源等内容,加盖公章。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项目背景、投资目的、市场分析、资金筹措、风险控制、尽职调查情况等,需真实、完整。 -
资金来源说明
说明投资资金的具体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不得涉及非法或违规融资。 -
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如适用)
若境外企业已注册,需提供注册证书等证明文件。 -
真实性承诺书
企业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记载。 -
其他补充材料
根据项目情况可能需提供:- 并购类项目需提供尽职调查报告;
- 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军工、能源等),需提供安全审查意见;
- 境外再投资的,提供上层投资结构说明。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提交至福建省商务厅或通过线上系统申报;
- 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备案完成后,企业需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海关、税务等后续手续;
- 实行“告知性备案”为主,重大或敏感项目可能需核准。
建议申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或咨询福建省商务厅投资管理处获取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