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务局odi备案材料
上海商务局ODI(境外投资)备案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适用于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项目的情形,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及商务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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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备案表》
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协议
包括境外投资的合同、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如已签署),尚未签署的可提供意向书或说明。 -
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明确同意开展境外投资,注明投资主体、金额、方式、目的地等关键信息,加盖公章。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投资背景、项目内容、资金来源、市场分析、风险评估、进展情况等,需真实、完整。 -
资金来源证明
如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企业财务报表、融资协议等,证明投资资金合法合规。 -
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如适用)
若已设立境外企业,需提供注册证书、股东名册等证明材料。 -
安全审查意见(如涉及敏感行业或国家)
对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军工、能源、信息科技等),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意见。 -
其他补充材料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能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文件、尽职调查报告等。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外文文件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 备案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线上申报,提交后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审核。
- 完成商务备案后,还需办理外汇登记(银行或外管局)及发改部门备案/核准(视投资额和行业而定)。
建议企业在申报前咨询专业机构或上海市商务委政务服务窗口,确保材料合规,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