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条例
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必须履行的合规程序,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实施。目前主要法规包括《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2018年施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以及外汇管理相关制度。
根据现行规定,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需完成三个主要环节的备案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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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部门备案/核准:由国家或地方发改委负责。投资主体通过“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系统”提交项目信息。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武器、赌博等),或中方投资额超过3亿美元的非敏感项目,需报国家发改委核准;其他非敏感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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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备案/核准:由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企业需提交《境外投资申请表》、投资协议、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敏感类投资需核准,其他一般实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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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企业需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取得《业务登记凭证》,方可对外汇出投资资金。银行依据发改和商务部门的备案/核准文件办理登记,确保资金合规出境。
此外,ODI备案强调“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原则,监管部门重点审查资金来源、投资用途、项目可行性等,防止虚假投资、洗钱或逃避外汇监管。
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企业定期报送境外投资经营情况,并对违规行为采取限制措施,如列入黑名单、暂停备案资格等。
总之,ODI备案是企业“走出去”的关键合规步骤,建议企业在投资前充分评估政策要求,规范申报材料,确保全流程合法合规。具体操作可咨询专业机构或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