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自述
ODI备案自述
为规范境外投资活动,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我国对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DI)实行备案或核准管理制度。作为申请ODI备案的企业,现就本次境外投资情况作如下自述:
本企业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备开展境外投资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本次拟通过新设/并购方式,在XX国家/地区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XX业务(如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生产制造等),总投资额为XX万美元,其中境内母公司出资XX万美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合法融资,不涉及政府财政资金或违规借贷。
本次境外投资目的明确,旨在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全球竞争力。投资项目符合国家“走出去”战略方向,不涉及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限制类领域,亦不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投资过程将严格遵守中国及东道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习俗,注重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确保合规经营。
在风险防控方面,企业已对目标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评估政治、经济、法律、汇率等潜在风险,并制定了相应应对措施。境外子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接受境内母公司监督,定期报送财务与经营信息,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透明。
本企业承诺:所提供的ODI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境外投资资金用途合法,不用于投机性交易或洗钱等非法活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管,及时报告重大变更事项。
通过本次ODI备案,企业期望合法合规地推进全球化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促进中外经济合作与交流贡献力量。
特此自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