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odi备案
广西ODI(对外直接投资)备案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企业向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项目时,需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手续。该流程主要涉及商务、发改和外汇管理三个部门,遵循“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原则,适用于非敏感行业和非敏感地区的境外投资。
一、适用范围
广西企业以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项目,投资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下且不涉及敏感国家、地区和行业(如军工、媒体、跨境水资源等),一般实行备案管理。超过限额或涉及敏感领域的,需报国家发改委或商务部核准。
二、备案主管部门
- 商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境外投资备案,企业需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申报,提交《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投资协议等材料。
- 发改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境外投资项目备案,企业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申报,提供项目情况说明、投资主体资信证明等。
- 外汇管理:完成商务和发改备案后,企业需向注册地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办理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凭备案文件开立境外投资专用账户,实现资金合规出境。
三、办理流程
- 取得境内投资主体资格,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如股东会决议)。
- 登录商务和发改系统提交备案申请,两个部门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办理外汇登记,银行审核后为企业办理资金汇出手续。
- 完成投资后,需定期通过系统报送境外企业运营情况。
四、注意事项
- 投资主体应确保项目真实合规,不得通过虚假材料骗取备案。
- 涉及大额投资或特殊行业,建议提前与主管部门沟通。
- 境外再投资(如子公司投资孙公司)也需按规定报告或备案。
建议企业在办理前咨询专业机构或当地商务部门,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提高备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