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 odi 备案
合伙企业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指中国境内的合伙企业拟在境外设立企业、并购股权或进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投资时,需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或核准的制度。目前,ODI备案主要由商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共同监管。
一、适用范围
根据现行规定,境内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若以自有资金或合法募集的资金对境外企业进行投资,且取得境外企业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需履行ODI备案程序。常见投资形式包括新设、并购、增资、股权置换等。
二、备案主管部门
- 商务部门:向地方商务厅(或商务部)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发展改革部门:向发改委提交项目备案或核准(视投资额和行业而定)。
- 外汇管理:银行办理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需凭商务和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
三、备案条件
- 合伙企业依法设立,经营正常,具备投资主体资格;
- 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符合国家“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政策;
- 不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战乱地区、军事用途等);
- 资金来源合法,具备相应出资能力;
- 合伙协议中明确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境外投资事宜。
四、所需材料(一般包括)
- 境外投资备案表;
-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资协议或意向书;
- 资金来源说明及证明文件;
- 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如适用);
- 合伙人会议决议或授权文件;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额投资需提供)。
五、注意事项
- 合伙企业不同于公司制企业,部分银行或审批部门可能对合伙企业ODI持审慎态度,建议提前沟通;
- 若涉及国家限制类行业或投资额超过一定标准(如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可能需国家发改委核准;
- 完成备案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外汇登记,否则影响资金出境;
- 投资完成后需按规定报送境外投资年报。
综上,合伙企业开展ODI需依法履行“发改+商务+外汇”三重程序,确保合规性。建议企业在操作前咨询专业机构,规避政策与操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