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审批部门
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备案的审批部门主要涉及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部(MOFCOM)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三个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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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
发改委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立项”进行核准或备案,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要求以及是否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投资主体需向发改委提交项目信息报告、可行性分析、资金来源说明等材料。对于涉及敏感类项目(如军工、能源、矿产等),需报国家发改委核准;非敏感类项目则实行备案管理,通常由省级发改委受理。 -
商务部(MOFCOM)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商务备案”或核准。企业需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投资主体资格、投资目的、资金来源、股权结构等。对于非敏感国家和行业的投资,一般实行备案制,由省级商务部门办理;若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则需商务部核准。 -
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及地方外汇局
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门审批后,企业需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ODI外汇登记),以便合法汇出投资资金。外汇局主要审查资金来源的合规性、交易真实性及是否符合跨境资金流动管理规定。
此外,若投资涉及国有企业、金融类企业或金额特别巨大,可能还需国资委、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协同审批。
总体流程为:先向发改委申请立项(核准/备案),再向商务部门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最后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三部门协同管理,确保境外投资合法合规。建议企业在开展ODI前咨询专业机构,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