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改委odi备案
青岛发改委ODI备案是指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境内企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DI)项目进行的核准或备案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及山东省、青岛市相关实施细则,企业在开展境外投资前,需向属地发改部门申请办理ODI备案或核准手续。
一、适用范围
青岛辖区内企业(含非金融类企业)以新建、并购、参股、增资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项目,投资金额符合备案管理权限的,需向青岛市发改委申请备案。若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敏感行业,或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需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二、备案权限
青岛市发改委负责办理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非敏感类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3亿美元及以上或涉及敏感领域的项目,需由青岛市发改委初审后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三、备案材料
主要材料包括:
-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资主体关于境外投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或相关内部决策文件;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境外投资项目情况说明(包括投资背景、内容、资金来源、风险分析等);
- 投资协议或意向书(如有);
- 境外注册文件或前期工作成果(如适用);
- 其他必要材料(如资金来源证明、尽职调查报告等)。
四、办理流程
- 企业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在线填报信息并提交;
- 青岛市发改委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评估;
- 审核通过后,发放《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企业凭备案通知书办理外汇、商务、海关等后续手续。
五、注意事项
- 备案不等于审批通过所有环节,企业还需完成商务部门备案、外汇登记等;
- 项目完成后需按规定报送投资进展情况;
- 虚假申报或未如实披露信息将被纳入信用记录,影响后续投资。
建议企业在办理前咨询青岛市发改委或专业机构,确保材料齐全、合规高效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