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完成资料
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完成后,企业需妥善保存并管理相关资料,以备后续监管核查及合规使用。以下是备案完成后应准备和保留的主要资料清单:
-
备案通知书:由商务部门(如商务厅/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境外投资备案通知书》,是ODI合法性的核心证明文件,需妥善保管原件。
-
发改委备案文件:若项目需发改委备案,应保存《项目备案通知书》或《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特别是涉及大额投资或敏感行业的项目。
-
外汇登记材料:银行办理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即“21表格”)所需材料及银行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包括《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投资资金来源证明、资金用途说明等。
-
投资主体资料:包括境内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投资主体审计报告等,证明投资主体的合法性和决策程序合规。
-
境外企业资料:境外投资设立或入股企业的注册文件(如公司注册证书、章程、股东名册等),以及相关股权结构图。
-
资金汇出凭证:银行出具的对外支付凭证、跨境汇款回单、购汇凭证等,证明投资资金已按备案用途实际汇出。
-
合规承诺与法律文件:包括投资协议、合资合同、并购协议、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
后续报告材料:根据监管要求,企业需定期报送境外投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重大变更事项等,如《境外投资年报》、项目进展报告等。
-
其他补充材料:如涉及国有资产,需提供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特殊行业(如金融、能源),可能还需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注意事项:所有资料应分类归档,纸质与电子版并存,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5年,部分重要文件建议长期保存。企业应确保信息真实、完整,配合商务、外汇、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资料是ODI项目合规运营和后续审计、税务申报、资金回流等环节的重要依据,务必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