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odi备案
合伙企业办理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指中国境内的合伙企业拟在境外设立企业、并购或增资等进行直接投资时,需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或核准的制度。根据现行规定,合伙企业虽非法人企业,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申请ODI备案。
一、适用主体
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ODI备案适用于“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非公司制企业等。因此,依法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如PE、VC基金)在具备投资主体资格的前提下,可作为ODI备案申请人。
二、备案主管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改委):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
- 商务部门(商务部或地方商务厅):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外汇管理局(或银行):办理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
三、备案流程
- 发改委备案:投资主体向属地发改委提交《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合伙协议、投资协议、资金来源说明等材料,一般3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
- 商务部门备案:取得发改委备案后,向商务部门提交材料,获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外汇登记:凭上述文件,通过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实现资金出境。
四、关键要求
- 合伙企业应具备真实投资背景,资金来源合法;
- 投资项目不得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如军工、传媒等),否则需核准;
- 普通合伙人(GP)需具备管理能力,部分地方对GP背景有审查要求;
- 若为基金型合伙企业,需注意“穿透审查”,监管可能关注最终资金来源与投资目的。
五、注意事项
- 合伙企业ODI备案实践中可能面临比公司制企业更严格的审查,尤其涉及资金池、多层嵌套结构时;
- 部分地区对合伙企业备案持审慎态度,建议提前与主管部门沟通;
- 完成ODI备案是合法合规资金出境的必要前提,未经备案不得汇出投资资金。
综上,合伙企业可依法办理ODI备案,但需满足合规要求,建议在专业机构协助下推进,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