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核准和备案
在境外投资(ODI)管理中,“核准”和“备案”是中国政府对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实施的两种主要监管方式,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进行分类管理。
一、适用范围不同
- 核准:主要适用于敏感类项目。包括投资目的地为敏感国家和地区,或投资行业属于敏感行业(如军工、跨境水资源开发、新闻传媒等)。此类项目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部分重大事项还需报国务院批准。
- 备案:适用于非敏感类项目。即投资目的地非敏感地区、行业非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此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投资主体注册地和投资额分级备案。
二、审批层级不同
- 核准项目:中央企业或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3亿美元以下的敏感类项目,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 备案项目:中央企业投资的非敏感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地方企业投资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3亿美元以下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三、流程与时效不同
- 核准流程较严格,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协议等材料,发改委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情况复杂可延长10日。
- 备案流程相对简便,企业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在线提交信息,材料齐全后,备案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
四、法律效力相同
无论是核准还是备案,获得批复后企业方可办理外汇、海关、出入境等相关手续。未取得核准或备案的境外投资,不得享受国家政策支持,银行不予办理外汇登记。
总之,企业开展ODI应首先判断项目是否涉及敏感国家或行业,据此选择适用核准或备案程序,确保合规开展境外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