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odi备案条例
北京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委的规定执行,北京市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需遵循《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及北京市商务部门、发改委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备案适用范围
北京市内企业(含合伙企业)以新建、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项目,投资金额在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超过3亿美元或涉及敏感国家、行业(如军工、媒体等),需报国家发改委或商务部核准。
二、备案主管部门
- 商务部门:北京市商务局负责境外投资备案(《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发改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项目备案或核准;
- 外汇管理:银行凭备案文件办理外汇登记及资金汇出。
三、备案材料
主要包括:
- 境外投资备案表;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对外投资决议文件;
- 境外投资真实性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资金来源说明);
- 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如适用);
- 其他必要文件(如审计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
四、办理流程
- 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请;
- 商务局和发改委分别进行形式审查,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 取得《境外投资备案表》后,向银行办理外汇登记。
五、注意事项
- 投资需真实合规,禁止虚假投资、洗钱、转移资产等行为;
- 完成备案后需定期报送境外投资经营情况;
- 若变更投资主体、金额、地点等重大事项,须办理变更备案;
- 项目终止或退出,应办理注销手续。
六、政策支持与监管
北京市鼓励企业合规“走出去”,支持高新技术、绿色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风险。
总之,北京ODI备案流程清晰、监管规范,企业应提前准备材料,确保投资真实合法,及时履行备案与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