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odi备案规定
北京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境内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境外投资时,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的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规定,北京市企业开展ODI需遵循以下主要规定:
一、适用范围
ODI备案适用于北京市注册的企业以新建、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项目,进行直接投资的行为,包括全资子公司、合资企业、股权收购等。
二、备案机关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敏感类项目(如涉及敏感国家、行业)需核准,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办理。
- 商务部门:北京市商务局负责境外投资企业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放,企业需提交投资主体资格、投资方案等材料。
- 外汇管理局:完成发改和商务备案后,企业需到注册地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分局办理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用于资金汇出。
三、备案材料
主要包括:
-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申请报告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对外投资决议文件
- 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说明
- 境外企业章程或投资协议
- 境外项目背景材料(如并购需提供尽职调查报告)
四、注意事项
- 投资主体应具备真实合规的投资背景,不得虚假出资或洗钱。
- 涉及房地产、酒店、影城、体育俱乐部等非主业投资,监管趋严,需提供充分合理性说明。
- 投资资金需通过合规渠道汇出,禁止利用虚假交易转移资产。
- 完成备案后,企业需定期报送境外投资报告,履行后续监管义务。
五、办理时限
非敏感类项目,发改和商务备案通常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外汇登记约3-5个工作日。
总之,北京ODI备案实行“发改+商务+外汇”三重管理,企业应确保材料真实、投资合规,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机构或主管部门,避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