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ODI备案
天津市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是指天津注册企业向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项目时,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的流程。该备案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和天津市商务局共同管理,分别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及企业境外投资资格审批。
一、适用范围
ODI备案适用于天津企业以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境外企业控制权,且投资主体为境内非金融企业。投资行业涵盖能源、矿产、制造、房地产、高新技术等领域。
二、备案机关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 天津市商务局:负责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发放。
- 银行:完成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
三、备案条件
- 投资主体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不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
- 项目资金来源真实合规,不得使用非法或虚假出资;
- 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所需材料
-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境外企业章程或投资协议草案;
- 资金来源证明及投资资金安排说明;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项目需提供);
- 其他根据项目情况要求的补充材料。
五、办理流程
- 登录“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在线填报信息,提交至天津市发改委;
- 发改委审核通过后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向天津市商务局提交材料,获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凭证书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及资金汇出手续。
六、注意事项
- 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如战乱地区)或敏感行业(如军工、传媒),需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核准;
- 实际投资金额、股权结构等变更需重新备案;
- 企业须在完成备案后2年内开展投资,否则备案失效。
天津市ODI备案流程规范、透明,建议企业提前准备材料,咨询专业机构确保合规,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