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审批权限
ODI(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对外直接投资)备案审批权限是指中国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境外投资时,需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或核准的管理权限。根据中国现行规定,ODI审批权限主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部(MOFCOM)和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共同负责,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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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
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备案。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11号),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境外企业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敏感类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敏感行业)需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中央管理企业(如央企)和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非敏感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备案;3亿美元以下由省级发改委备案。
- 敏感类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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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及地方商务部门
负责境外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企业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和核准相结合的方式。- 境内企业投资非敏感国家/地区、非敏感行业的,实行备案管理: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级商务部门备案。
- 投资敏感国家/地区或敏感行业,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商务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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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
负责外汇登记与资金汇出管理。企业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门手续后,需在银行或外汇局办理ODI外汇登记,方可将资金汇出境外。外汇局不单独审批,但对资金来源、用途进行合规性审核。
总体而言,ODI备案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投资金额、行业属性和目的地国家/地区划分审批层级和部门。企业需“三步走”:先向发改委备案/核准,再向商务部门备案/核准,最后办理外汇登记。近年来,国家鼓励合规境外投资,同时加强监管,防范非理性投资和资本外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