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登记区发改委
ODI(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备案登记不属于区级发改委的权限范围,通常由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负责。根据中国现行的境外投资监管制度,ODI备案和核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进行。
具体而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需向发展改革部门进行项目核准或备案,主要依据投资目的地、行业和金额等因素决定审批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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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核准/备案: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国家发改委核准;非敏感类项目中,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需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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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发改委备案:非敏感类项目且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由企业注册地所在的省级发改委(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负责备案。
因此,区级发改委不具有ODI备案登记的审批权限。企业应向注册地所属的省级发改委提交ODI备案申请。例如,一家注册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企业,需向北京市发改委提交备案材料,而非朝阳区发改委。
企业在办理ODI备案时,通常需准备以下材料:
- 境外投资备案表;
- 企业营业执照;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的相关决议;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投资资金来源说明;
- 境外投资项目情况说明(包括投资内容、金额、股权结构等);
- 其他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
此外,ODI备案只是境外投资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企业还需完成商务部门备案、外汇登记(银行办理ODI外汇登记)等程序,方可合规完成资金出境和境外投资。
总之,ODI备案登记由省级及以上发改委负责,区级发改委不受理此类业务。企业应准确了解政策要求,向正确的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确保合规开展境外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