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对外直接投资)备案登记涉及税务事项,是境内企业或个人向境外投资时需履行的重要合规程序。在中国,ODI需经商务部门、发改委备案/核准,并在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而税务环节贯穿全过程,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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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与信息报告
企业在完成ODI备案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境外投资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1号)等文件,企业需在境外投资设立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包括投资主体、境外企业名称、投资金额、股权结构等,便于税务机关掌握跨境投资动态。 -
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
境内企业作为居民企业,其境外投资所得需纳入全球所得计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转让所得等,应按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依法享受境外已缴税款的抵免(即“境外税收抵免”),避免双重征税。 -
关联交易与转让定价合规
若境内企业与境外被投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企业需准备同期资料(如主体文档、本地文档),防范转让定价风险,避免被税务机关调整应税所得。 -
受控外国企业(CFC)规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若中国居民企业或个人控制的境外企业位于低税率地区,且无合理经营需要而累积利润不分配,税务机关有权将相应利润视同分配,计入居民企业当期收入征税。 -
资本项下税务备案(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当境内企业向境外支付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时,需向税务机关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证明相关税款已扣缴或免税,银行凭备案表办理外汇支付。 -
递延纳税政策适用(如符合条件)
根据财税〔2017〕88号文,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境内所得向境外子公司增资,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即暂时不扣缴预提所得税,鼓励“走出去”。
提示:ODI税务合规需多部门协同,建议企业在备案前咨询专业机构,统筹商务、外管与税务安排,确保合法合规,防范后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