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的备案分为新设备案和收购备案
ODI(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对外直接投资)备案是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时需履行的合规程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商务部(MOFCOM)以及外汇管理局(SAFE)等相关部门共同监管。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ODI备案主要分为“新设项目备案”和“并购类备案”(即收购备案)两种类型,而非“新设备案”。可能是对术语的误解,“新设备案”并非标准分类,实际应为“新设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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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项目备案
指中国企业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分支机构等方式,在境外开展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例如,在海外新建工厂、研发中心或销售网络。此类备案适用于从零开始构建境外经营实体的情形。企业需向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说明投资目的、资金来源、项目可行性等;同时向商务部门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
收购备案(并购类备案)
指中国企业通过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方式,取得境外企业控制权或部分权益的投资行为。例如,收购海外公司股份、并购境外品牌或技术平台。此类投资属于跨境并购,监管更为审慎,尤其涉及敏感国家、行业或大额资金时,可能需升级为核准制而非备案制。企业需提供交易协议、尽职调查报告、资金来源证明等材料,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两种备案的核心差异在于投资方式与风险程度:新设项目通常风险可控、流程较简单,多适用备案制;而收购涉及既有企业资产、债务与法律关系,监管更严,部分情形需核准。此外,无论哪种类型,均需遵守“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原则,防止资金虚假出境。
总之,ODI备案分为新设类和并购(收购)类,企业应根据实际投资方式准备材料,依法完成发改委、商务和外汇管理三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程序,确保境外投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