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境外odi备案税收优惠
越南境外ODI(对外直接投资)备案本身是中国企业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门及外汇管理局申报对外投资行为的程序,不直接涉及税收优惠。但中国企业赴越南投资,在完成ODI备案后,可通过合理利用中越双边税收协定及越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整体税负。
首先,中越于1995年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经2016年议定书修订,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跨境所得设定了优惠预提税率。例如,股息预提税率一般为10%,若投资者为直接持股25%以上的公司,可降至5%;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率为10%。这有助于减少中国企业从越南子公司获得收益时的税负。
其次,越南政府为吸引外资,在《投资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提供多项税收优惠。在越南经济特区、高科技园区或重点鼓励产业(如制造业、可再生能源、软件开发)投资的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四免九减半”政策,即前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随后9年减按10%征收(标准税率为20%)。部分项目还可享受更长期减免。
此外,越南对进口用于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实行进口关税减免,进一步降低投资成本。企业若符合“高科技企业”认定,还可额外享受15%的优惠税率及15年税收减免。
中国企业应结合ODI备案流程,提前进行税务筹划:一是合理设计投资架构(如通过新加坡、香港等中转地优化税负);二是确保越南投资项目符合当地鼓励类产业目录;三是充分利用双边税收协定防止双重征税,并申请税收抵免。
需注意,中国税务机关对境外投资利润汇回加强监管,企业应合规申报境外所得,避免转让定价风险。建议在ODI备案前后,咨询专业税务机构,制定合规、节税的投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