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对外投资odi备案
共同对外投资(ODI)备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企业或个人共同出资,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开展项目投资时,依法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履行的备案或核准程序。该程序主要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和《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等规定执行。
在共同对外投资中,若投资主体为境内企业,需根据投资金额、行业性质及目的地国家等因素,判断适用备案或核准程序。一般情况下,非敏感行业且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超过3亿美元或涉及敏感国家、行业的项目,则需报国家发改委或商务部核准。
备案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前期准备:各投资方明确股权结构、出资比例、投资目的国及项目内容,并签署合作协议。
- 发改委备案/核准:由牵头企业向所在地发改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报告、投资协议、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 商务部门备案:取得发改委文件后,向商务主管部门(如省/市商务厅)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需提供发改委批文、董事会决议等材料。
- 外汇登记:凭商务部门颁发的《证书》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以便后续资金汇出。
在共同投资中,通常由一方作为“申报主体”牵头办理备案,其他投资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同意函。各投资方应确保信息一致,避免因申报信息不一致导致审批延误。
特别提示:若投资涉及敏感行业(如军工、媒体、矿产等)或敏感国家地区(如战乱国家),审批要求更为严格,可能需国家安全审查。此外,部分地方对“大额非敏感”项目也实行分级管理,需提前咨询属地主管部门。
完成ODI备案后,企业需按规定报送境外投资年报,接受事中事后监管。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对外投资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资金无法合规出境的风险。
总之,共同对外投资ODI备案是合规出海的关键环节,各投资方应协同配合,确保程序合法、材料齐全,保障境外投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