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在向境外投资时,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的制度。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主体
ODI备案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非金融类境内投资者,通过新设、并购、参股、增资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权益的行为。此外,部分符合条件的个人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进行境外投资,也需参照ODI相关规定办理。
二、投资形式
涵盖新设境外企业、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对已有境外企业增资、提供贷款或担保等资本性支出行为。只要涉及境内资金、资产、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输出至境外并形成控制或重大影响,通常需履行ODI程序。
三、行业范围
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类行业外,多数行业均可申请ODI备案。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非主业或高风险领域可能被限制,需核准而非备案;而资源开发、制造业、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农业等鼓励类行业通常适用备案管理。
四、地域范围
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境外投资行为,包括港澳台地区。投资目的地不同可能影响审批层级,如投资敏感国家或地区(如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等),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五、金额标准
目前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一般情况下,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项目由省级商务部门和发改委备案;超过3亿美元或涉及敏感行业、敏感地区的项目,需报国家商务部和发改委核准。
六、例外情形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境内金融机构境外放贷、个人境外购房或证券投资等行为,不属于ODI管理范畴,不适用ODI备案。
总之,ODI备案适用于境内主体以各类方式对境外非金融企业进行直接投资的行为,需根据投资主体、金额、行业、地区等因素判断适用备案或核准程序,确保合规开展跨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