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登记什么时候开始的
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备案登记制度在中国的正式实施始于2004年。200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06号),初步建立了对境内企业对外投资的外汇监管框架,标志着ODI管理的起步。
此后,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完善。2009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多项政策,进一步规范境外投资行为。特别是201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取消了外汇登记的前置审批,改为实行备案制和事后报告制,大大简化了ODI流程。
2017年,为应对资本外流压力和防范非理性对外投资,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联合加强ODI监管,明确要求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需履行发改委项目核准/备案、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外汇登记等程序。自此,ODI备案登记形成了以“发改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三重备案/核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
目前,ODI备案登记已成为中国企业合法开展境外投资的必要程序。企业需先向地方或国家发改委申请项目备案或核准,再向商务部门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最后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整个流程以备案为主,对敏感行业、敏感地区或大额投资则实行更严格的核准管理。
综上,ODI备案登记制度自2004年起逐步建立,2014年后趋于简化,2017年进一步规范,现已成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合规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