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登记必须百分百控股吗
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登记并不要求必须百分百控股。根据中国现行的境外投资管理规定,企业进行ODI备案或核准时,持股比例并非必须达到100%,控股形式可以是绝对控股(如超过50%或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相对控股,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参股投资(如低于50%)也可能符合备案要求,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实际控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11号令),ODI监管的核心是“实际控制”。只要境内投资主体对境外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无论持股比例是否达到100%,均可申报ODI备案。实际控制可通过股权、协议、人事安排等多种方式实现。例如,持股51%通常被视为控股;而持股低于50%但通过协议安排掌握经营决策权,也可能被认定为实际控制。
此外,不同投资情形适用不同程序:
- 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非敏感类项目,且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实行备案管理;
- 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或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则需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要求100%控股,但若持股比例过低(如低于10%),监管部门可能质疑“实际控制”的存在,从而影响备案通过。因此,建议企业在设计股权结构时,确保能有效体现控制力,如通过董事会席位、关键管理人员任命、财务决策权等方式补充证明。
总之,ODI备案不要求百分百控股,但需证明境内企业对境外投资主体具有实际控制。企业在申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充分材料,说明控制关系,以顺利通过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