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哪个部门负责odi备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负责境外投资(ODI,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备案和核准工作的主要部门是外资司(全称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外资司是国家发改委内设的职能司局之一,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全国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政策,拟订相关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以及对境外投资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和项目备案、核准。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2018年施行),中央管理企业、地方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需根据投资项目的性质(敏感类或非敏感类)、金额和目的地,向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申请备案或核准。
对于需由国家发改委审批或备案的项目:
- 非敏感类项目: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及以上的,需向国家发改委备案;
- 敏感类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无论投资金额大小,均须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此类备案或核准申请统一由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具体受理、审核和出具相关文件。
企业在申报ODI备案时,通常需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提交材料,国家发改委外资司负责在线审核、反馈意见并最终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
此外,外资司还协同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推动境外投资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境外投资风险,服务“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
总结:国家发改委外资司是负责ODI备案和核准的核心职能部门。企业在办理中央层级的境外投资备案时,应以该司为对口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并通过指定系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