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在哪几个部门
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备案主要涉及中国境内的三个核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或地方商务厅/局)、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地方外汇管理局)。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需根据项目情况向这三个部门分别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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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
发改委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立项”进行管理,主要关注投资项目的合规性、产业政策导向及国家安全等方面。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投资主体需向发改委申请项目备案或核准。一般情况下,非敏感行业、非敏感地区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行业的项目则需核准。 -
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或地方商务厅(局)负责对外投资的“商务审批或备案”。企业需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这是开展境外投资的重要凭证。根据投资金额和行业性质,商务部对不同项目实行备案或核准制。例如,中央企业及部分大型地方企业由商务部直接管理,其他企业由注册地省级或市级商务部门负责。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
外管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负责外汇登记与资金出境监管。企业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门手续后,需向银行或外管局申请办理ODI外汇登记(即“ODI外汇登记”),取得《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方可合法将资金汇出境外。银行通常依据前两个部门的批文或备案文件办理资金汇出。
此外,若涉及国有企业、金融类投资或特殊行业(如能源、矿产、文化等),可能还需国资委、金融监管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额外审批。
总之,ODI备案是一个多部门协同管理的过程,企业需按“发改委—商务部门—外管局”的流程依次办理,确保合规开展境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