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如果总投资额没达到
若境外投资项目(ODI)的总投资额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核准或备案门槛,通常可适用简化管理程序。根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及商务部的相关规定,境外投资实行分类管理,依据投资主体、投资目的地、投资行业及投资金额等因素决定是否需核准或备案。
目前,发改委对境外投资实行“核准为主、备案为辅”的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中央企业或地方企业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敏感行业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国家发改委核准;非敏感类项目则按投资额划分:
-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由国家发改委备案;
-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由省级发改委备案。
若总投资额未达到3亿美元且不属于敏感类项目,企业只需向注册地省级发改委申请备案,无需核准,程序相对简便。备案一般要求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投资协议、资金来源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审批周期较短,通常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外,商务部及外汇管理局也需办理相应手续。商务部门负责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外汇管理则涉及外汇登记(ODI外汇登记),银行凭备案文件办理资金汇出。
需注意:即便投资额较小,若项目涉及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非理性投资”领域,监管部门仍可能从严审查,甚至不予备案。此外,部分地方对备案材料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与属地主管部门沟通。
总之,若ODI总投资额未达核准标准且不属于敏感项目,企业可通过备案方式合规出海,流程高效,但须确保材料真实、资金来源合法,并完成发改、商务、外汇全链条手续,避免后续合规风险。